制氮设备、气体吸附分离设备生产、销售、技术服务;船用配套设备研发、生产、销售、修理;自营和代理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进出口业务(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